法燃烧了世界的寂寥
在法的力量下,中国这头沉睡的狮子早已苏醒过来。
——题记
作者:吴云
法者,天下之程式也,万事之仪表也。法绝非一成不变的,相反地;正如天空和海风因浪而起变化一样,法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,法治历程中所经历的可能是一场梦魇,也可能是一首史诗,不管怎样,法都在用它的姿态尽情演绎,书写着它的历史。
帝制复辟,军阀专政以及列强侵夺的风暴所吞没,继之而来的是外敌入侵和接连不断的内战,使“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”,如果说晚清的危机只是割地赔款,而其后的危机则是分裂甚至亡国。
1949年之后,中华民族终于从危机中走了出去,在经历了种种教训之后,中国开始摆脱苏联的模式,从人治转向法治;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;并在对外开放中逐渐熟悉并适应了民族国家时代的国际规则,开始在世界舞台上发挥日益重要的的作用和影响。中国法治取得了重大进展。在国内,立法、执法、和司法都借鉴并移植了许多外国法律的经验和智慧,在国际事务中中国签订了大量国际条约和公约,不仅熟悉能够运用“游戏规则”,并且在许多领域对国际法的发展有所贡献。
现代法治与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密切关联,法治是现代主权国家所奉行的主要治理模式,也是民族国家构建其正当性的重要方式。新中国的法治进程,与改革实践密切相联。法治与改革是相互作用,相互推进的。改革为法治提供了动力和条件,改革会消除旧有的利益,不应保留的制度,为新的制度提供基础和良好的条。同时,只有改革了,才能为法治提供新的资源和能源,才能固化改革成果的可能。
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。同时,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,健全社会法制得任务目标。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。“这三十六字方针”,准确地描述了法制的基本精神内核,阐释了依法治国基本内涵,为依法治国方略最终奠定了思想基础。
在中国这样一个强调成文法的国家,新三十六字方针强调立执法、守法的全面并重,体现了法治的进步。这种“四位一体”,实际上时一种“共同建设,一体推进”的思路;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,并非是某一方面,某一力量就可以独立完成的,而需要法治国家,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共同推进。
法点燃了世界的空寂,燃烧了世界的寂寥,燃烧出了一个走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,成就了一片辉煌,法让中国苏醒过来,从此,世界上有一个响亮国家的名字。它叫——中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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