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欺骗老百姓 我们无处言苦
已回复2017/6/19 20:02:40
我是贵州省兴仁县东湖办事处居民,2010年政府修东湖大道占用我家房屋及土地,当时我21岁且自立户,,办事处领导及工作员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用我的120平米土地与政府置换120平米作为一户一宅安置,并与东湖办事处签订了协议,且由相关单位办理了规划许可证,土地使用证等,可是过了三年地块开发出来了,我们去找政府划地,他们说我能当时没有修有房屋,以前办理的协议及证件作废,2010年至今我们不知跑了政府好多次,一直无果,政府这样欺骗老百姓我们该怎么办?
您好!贵州省经济与法制建设促进会竭诚为你服务,由于你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具体内容我们需要进一步了解,在没有全面了解清楚前我们不能给你确切的回复,你可以将材料收集好,直接到我单位详谈,或者致电邓律师,联系电话:180 8414 7458,谢谢!
回复人: 回复时间:2017/6/20 11:13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