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收标准不统一
已回复2017/8/14 16:16:02
我们是贵安新区党武镇思丫村村民,政府在党武镇思丫村修健"弘文公园"。我们于2016年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合同。要房的:征一还一,一户头240平米;剩于按每平米2800元左右进行补偿。政府当时承诺,如今后补偿标准有变动,村民有更改合同的权利。2017年出的一套新方案,可以走全货币,价格是每平米4600元。我们可以要求更改合同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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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人: 回复时间:2017/10/11 13:48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