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作卖煤遇骗子 男子骗走合伙人16万元
经查,家住播州区的江某游手好闲。2008年7月,江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商人黄某,谎称自己和遵义某水泥厂有合作供煤协议,利润相当可观,力邀黄某合作。
事后,江某伪造了煤炭购销协议,取得了黄某的信任。同年8月,双方签订经营煤炭的合作协议,由黄某负责投资,江某则负责对外揽业务。协议签订后,黄某即支付给江某16万元合伙款。
而钱到手后,江某便玩起了失踪。黄某到新蒲新区这家水泥厂打听之后,才知该厂根本没有和江某有任何业务往来。但黄某还是给了江某机会,让其还钱便不会报警,江某还款2万元后,和黄某签下还款协议,余款分期偿还。但后来,江某玩起了失踪。2015年5月,黄某忍无可忍,向播州区警方报案。今年7月,江某被抓获。为了减轻处罚,江某让家人筹集资金把余下的14万元及时归还了黄某,取得了黄的谅解。鉴此,法院从轻作出了上述判决。(作者 唐小军 刘鸿 来源:贵州都市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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