销售商“赖账”!旧车当新车卖 法院判赔三百万

作者:黄宝华 来源:贵阳晚报 发布时间:2018/8/26 20:39:32 点击数:
导读:遵义市民王某在省外一汽车销售公司购买近百万元的轿车后,发现不是新车。遵义市中院判决销售商需向消费者赔偿近300万元,但销售商却以种种手段“赖账”。  2014年7月,遵义市民王某在甘肃省白银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

      遵义市民王某在省外一汽车销售公司购买近百万元的轿车后,发现不是新车。遵义市中院判决销售商需向消费者赔偿近300万元,但销售商却以种种手段“赖账”。

  2014年7月,遵义市民王某在甘肃省白银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处,花近百万元买了一辆“新车”,结果发现不是新车,因疑遭对方消费欺诈,他将对方告上法庭。经红花岗区法院、遵义市中院先后审理,法院最终判决由销售商赔偿王某299万元。

  因汽车销售商未履行判决,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  红花岗区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,立即组织执行法官前往甘肃省白银市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。

  法院调查发现,被执行人在白银市有一宗土地,但在法院向其送达判决书一个月后,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转让,致使本案不能执行。此外,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,还将法人及股权转给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。

  执行法官认为,该公司存在有能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,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、裁定罪,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今年5月,法院与警方将侦查方向转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、原法人代表薛某身上。

  8月17日,公安机关得到薛某即将从甘肃乘飞机抵达贵阳龙洞堡机场的线索,法官立即赶赴机场,在机场大厅出口将薛某拘传,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。

  8月18日,薛某的律师从甘肃来黔,称薛某的家属愿支付案款。经红花岗区人民法院调解,被执行人薛某支付王某200万元。目前,被执行人涉嫌“拒执罪”刑事诉讼程序也在依法办理中。(作者 黄宝华 来源:贵阳晚报)


作者:黄宝华 编辑:曾实   总编审:石仁均   来源:贵阳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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